各相关单位:
依据《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水协”)标准委员会组织审查,决定将8项团标项目列入2024年度第一批立项计划(详见附件1)。为保证标准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请标准的主编单位,根据立项初审会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融入好专家的指导意见,提升标准质量;
2.鼓励吸纳政、产、学、研、用等产业链各环节有强烈编制意愿且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与标准编写,团体标准主编单位应在立项后一个月内成立标准编制组,并报送省水协(参考模板见附件2);
3.标准编制组成立后三个月内完成标准大纲编写和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为确保标准质量,建议各团标牵头单位在第一次工作会议时,邀请相关专家对标准大纲进行把关(如需要推荐专家,可以跟省水协联系),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信息+现场照片),将融入专家意见的标准大纲和会议纪要报送至省水协;团体标准制定期限一般为12个月,否则将进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标准委秘书长 董宵婷(13588131159);省水协秘书处 王 琦(13655577039)
附件:1.省水协2024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2.标准编制组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