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有关专家:
《碱字标 盐碱地鲜米》(见附件1)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见附件2),于2024年 8月21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给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复函视为无异议。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656619 18974901152
电子邮箱:3374695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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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碱字标 盐碱地鲜米》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附件1-2 《碱字标 盐碱地鲜米》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碱字标 盐碱地鲜米》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意见表.doc
附件1-1 碱字标 盐碱地鲜米—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