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大健康产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食药同源物质产品认定评价通则》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
该项系列团体标准由贵州省大健康产业联合会、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代表企业将共同参与本标准编制工作。
请编制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大健康产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标准质量关,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该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高质量按期完成。
联系人:张正军18188003810
邮箱:49308279@qq.com
地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中心三号楼B座33层
贵州省大健康产业联合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