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碱”字标评价通则》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研究审核,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加入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65661918974901152
电子邮箱:3374695914@qq.com
特此公告。
长沙市标准化协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