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环境保护法》《江西省标准化条例》有关要求,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拟对2024年第七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共1项)进行立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批项目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0791-86355617
传 真:0791-86355153
电子邮箱:jxsjbzc@amr.jiangxi.gov.cn
附件:2024年第七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清单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2024年第七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 制定/修订 | 标准性质 | 主管部门 | 技术归口单位 | 起草单位 |
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 | 制定 | 强制性 | 省生态环境厅 | 省生态环境厅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