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会组织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有机污染物人体暴露生物标志物筛选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会(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可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官网(http://www.chinacses.org)下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邝洪轩
电 话:13570478575
邮 箱:kuanghongxuan@scies.org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6-18号
邮 编:510530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高强
电 话:18515189927
邮 箱:gaoqiang3411@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 编:100082
1.有机污染物人体暴露生物标志物筛选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有机污染物人体暴露生物标志物筛选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