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就《“两会”信息咨询服务规范》等12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7月17日前书面提出,并提交《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至相应标准联系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两会”信息咨询服务规范等12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rar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相关标准如下: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规范
制药企业零碳工厂实施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