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打造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已完成的《广东省近零(低)碳企业评价标准》《广东省近零(低)碳工厂评价标准》《绿色低碳贸易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绿色低碳贸易产品评价通则》《优秀绿色贸易技术评价标准》共五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于2024年7月16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清洁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的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支持!
联 系 人:黄雅柔 13418061849
邮 箱:gdcpabw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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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近零(低)碳企业评价标准》等五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x.pdf
附件1:《广东省近零(低)碳企业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广东省近零(低)碳企业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广东省近零(低)碳工厂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广东省近零(低)碳工厂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绿色低碳贸易服务能力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绿色低碳贸易服务能力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7:《绿色低碳贸易产品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8:《绿色低碳贸易产品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9:《优秀绿色贸易技术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0:《优秀绿色贸易技术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11-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