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细则》,现对拟发布的《低温保存箱校准规范》等3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报批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所在单位、有效联系方式和主要依据。
联系人:卢成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801室;电话:025-6895267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相关标准如下:低温保存箱校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