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4月11日,我会对《鱼油深加工行业副产氯化银》《鱼油深加工行业副产脂肪酸酯》两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根据专家意见,上述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要求立项申请单位对立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交由我会批准立项。
相关修改材料已收悉,现批准立项。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清泉、宣琦
电 话:0571-89775781
电子邮箱:zaepibz@163.com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