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相关部门意见,拟废止《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标》(DB21/T 2889-2017)等212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12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 高洪涛
联系电话:024-96315-1-3512
邮箱:lnzjbzhc@163.com
附件:拟废止212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目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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