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地方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标准进行审阅,并于2024年6月10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
审评中心联系人:高汉、胡昭君、刘磊
联系电话:0791-85773380 电子邮箱:jxbzhy@126.com
起草单位联系人:赵秉华、徐宝平
联系电话:13767011543、13361615003
地址:江西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南昌市南昌县金沙二路1899号。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zip
2.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