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经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组审议,《海带苗盐渍加工产品》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通知。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同时欢迎各企业积极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产品数据、标准和产品样本,有意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何亮华 联系电话:13705976571
电子邮箱:19578892@qq.com
福建省水产加工流通协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