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赤峰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赤峰品牌建设促进会牵头申报的《赤诚峰味 标准化基地建设指南 露天农业》《赤诚峰味 名特优新产品评价认定规范》等五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立项团体标准名单表),经品促会团标委评审,以上五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赤诚峰味 标准化基地建设指南 露天农业》等五项团体标准参与的企、事业、科研单位和起草人,按照赤峰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制定质量关,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立项团体标准名单表。
赤品促发[2024]3号(关于《赤诚峰味 名特优新产品评价认定规范》等 五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相关标准如下:赤诚峰味企业品牌评价准则
赤诚峰味名特优新产品评价认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