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特殊食品分会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牵头申请的《特医食品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经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审核,符合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对标准质量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特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
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李琪
联系电话:15301160746 0106221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