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老字号”推荐官评价规范》《“老字号”优选产品评价规范》《“新字号”企业品牌评价和管理规范》3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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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老字号”推荐官评价规范》《“老字号”优选产品评价规范》《“新字号”企业品牌评价和管理规范》3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