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会组织吉林大学等单位编制的《有机污染场地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技术规范 生物刺激缓释药剂调配》《有机污染场地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技术规范 生物刺激缓释药剂施用》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会(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可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官网(http://www.chinacses.org)下载。
联系人:吉林大学 张玉玲
电 话:13756160831
邮 箱:lingling29@126.com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
邮 编:130021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王光镇
电 话:010-62213365
邮 箱:wanggz@chinacses.org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 编:100082
1.《有机污染场地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技术规范 生物刺激缓释药剂调配(征求意见稿)》
2.《有机污染场地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技术规范 生物刺激缓释药剂调配(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有机污染场地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技术规范 生物刺激缓释药剂施用(征求意见稿)》
4.《有机污染场地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技术规范 生物刺激缓释药剂施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