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委员会审查,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批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总量核算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申请,现予以公示。
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有参与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钱澍 电话:025-83320560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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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委员会审查,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批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总量核算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申请,现予以公示。
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有参与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钱澍 电话:025-83320560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