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东环协〔2022〕1号)的相关规定,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专家对《零散工业废水处理中心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零散工业废水处理中心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导则》两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