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城市环卫清洁服务企业碳评价方法》、《城市园林服务企业碳评价方法》、《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碳排放评价》和《使用生物可降解餐饮具碳排放评价》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叶支春、杨东源、叶新娜
联系电话:0755-2556948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88-8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325—326室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2024年01月17日
关于《城市环卫清洁服务企业碳评价方法》、《城市园林服务企业碳评价方法》、《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碳排放评价》和《使用生物可降解餐饮具碳排放评价》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