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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修订谷物等进口植物卫生要求

发布日期:2009-09-15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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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目前已正式实施。

    今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目前已正式实施。新办法是对多年来检验监管工作经验的总结。

    新办法根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诚信度和产品质量情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实施"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二维分类管理理念,按评定结果的优劣程度将企业类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种类别。对产品风险分级,是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敏感因子将产品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等级。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的不同创新性地提出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不同检验监管方式。

    新办法强化了检验和监管科学有效结合,该办法是60年来检验监管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对近年来检验监管工作经验的总结。新办法有如下突出特点:一是理清责任,强调了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强调企业自律;二是把重在对产品的检验变为重在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强调优质产品不是"检"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三是"扶优扶强",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可以享受更大的和更多的便利;四是引入产品风险评级,实施二维分类;五是注重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增强企业质量自主管理的责任意识。新办法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出台,为北京地区外贸带来了一股春风。

    近年来,北京市对外贸易发展迅猛,进出口企业数量、外商投资规模逐年增加,产业结构转型,企业诚信度、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显着提高,北京地区工业产品进出口批次迅速增长与检验监管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工作迫在眉睫。北京检验检疫局党组高度重视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工作,在认真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工业产品检验监管中存在的一些工作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结合北京局打造精品工程的目标,深入思考,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不断改进。借助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体系,加强基础管理,将检验监管工作的重点逐渐向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转移,不断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正确处理检验检疫把关和服务的关系。结合北京地区工业产品检验监管实际,坚持不懈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北京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北京地区所有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全部实施了分类管理,建立了出口企业质量管理综合评价系统;探索开展风险管理,制定了《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管理办法》;在检验方式上,除一些高风险的专项产品,如锅炉压力容器、汽车、援外物资、心脏起搏器以外,逐步摒弃批批检验的传统做法,检验和监管相结合,并向监管为重点过渡。检验项目从传统的数量、品质、规格向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反欺诈转移。检验模式上采用过程检验、符合性评定、登记备案等多种模式并举;此外,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了"出口企业ERP数据采集监管系统"等等。上述措施,很多属于检验检疫系统内开拓性举措,体现了北京局在突破传统束缚、锐意开拓创新方面展现的决心和勇气。实践证明,北京局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工作在解放生产力,减少和规避检验风险,提高把关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监管,将有限的检验力量集中到重点敏感的高风险产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办法发布以来,北京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分类管理领导小组,以及由检验监管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和各业务执行部门参加的分类管理工作小组,从组织机构上予以保障。加大分类管理宣传力度,全员参与培训,做到"一把手"了解,主管局长熟知,全体工业产品检验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新办法。同时,结合北京地区实际,以新办法和指南为依据,制定并完善了北京局的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和风险评定工作规范;成立专家组,积极开展风险评定工作;积极探索日常监管工作新思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综合评价系统等,全面推进新办法在北京地区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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