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有关规定,现已完成《辽宁优品 干海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的编制工作。为了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及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4年1月27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李华楠
电 话:024-23844023
邮 箱:lnwtotbt@163.com
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3-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1-辽宁优品 干海参(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辽宁优品 干海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