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会组织编制的团体标准《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 建设指南》《企业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会(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可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官网(http://www.chinacses.org)下载。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赵浩楠、杨勇
电 话:010-62210711
邮 箱:chinazhhn1104@163.com;hbkp365@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 编:100082
1. 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 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2. 《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 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企业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
4. 《企业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 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