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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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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协调的绿色低碳团体标准体系,现依据《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协调的绿色低碳团体标准体系,现依据《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二)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生态环保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填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三)避免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其他团体标准交叉、重复或者矛盾。

二、申报范围

标准项目应围绕绿色低碳需求进行申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可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体系等。

三、申报程序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word格式)与标准查新报告一起报送至协会标委会办公室。

(二)协会标委会将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标准申报项目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标准申报项目立项后,协会标委会将统一组织开展该标准的编制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和发布等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按《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执行。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确保申报的标准项目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相关经费;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标委会联系人:钟晴柔,电话:18318083862

邮箱:qingrou.zhong@gicn-sg.com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原艺, 电话:15334720282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黄沙坪路41栋

附件: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docx

韶关市碳中和协会

2023年 11月 27 日

附件: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docx

韶关市碳中和协会关于征集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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