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我协会组织起草的《东莞市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南》团体标准的草案编写工作已完成,为集思广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该标准,使该标准更具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如对标准草案内容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填写《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25日前反馈至我会秘书处邮箱dongguanhbxh@126.com。
特此通知
1、《东莞市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2、《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周成才;联系电话:23391650)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东莞市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2: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