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标准起草组已完成《预防和降低稻米中砷污染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照我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于2023年10月25日前反馈给秘书处。
联系人:张小飞
电 话:13995098931
邮箱:1904691657@qq.com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
2023年9月25日
关于团标征求意见函 -9.25.pdf
团标表格7-专家意见表.doc
预防和降低稻米中砷污染的操作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