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10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相关地方标准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 29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建议,并填写《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需加盖公章,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3300097,电子邮箱:jsdfbz 83300097@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第十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目录文本.zip 2. 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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