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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立项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05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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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立项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书面反馈。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规定,通过公开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经专家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讨论,拟立项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修订工作承担单位为吉林人参研究院。

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邢立新

联系电话:0431-88906887,信箱:1047810177@qq.com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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