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商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自律,推动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商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提高商标代理人的职业素养,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标准化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起草了《商标代理工作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标准化工作组。逾期未复函,视为无异议。
附件1:《商标代理工作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联 系 人:任家琪
联系电话:0471-3983200 13074790709
邮 箱:im_tba@163.com
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
2023年8月10日
关于征求《商标代理工作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
商标代理工作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