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容建莲
邮箱:gra2008@126.com
1.《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粤餐协文【2023】9号 关于《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团体标准意见征集表.doc
团体标准-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