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诸亦成 电话:18917180051
电子邮箱:saq_tb@saq.org.cn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上海市地方标准《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