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团体标准《兽药制剂用板青提取物》《兽药制剂用板蓝根提取物》《兽药制剂用清瘟解毒提取物》三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年8月27日之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回复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李赛赛
联系电话:0531-69985822 13605316807
联系邮箱:sddbxhmsc@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4330号军泰大厦617
附件1:《《兽药制剂用板青提取物》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兽药制剂用板蓝根提取物》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兽药制剂用清瘟解毒提取物》征求意见稿
附件4:《征求意见反馈表》
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兽药制剂用板青提取物-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兽药制剂用清瘟解毒提取物-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兽药制剂用板蓝根提取物-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