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对《绿色品牌标识》《绿色低碳企业标识》《产品碳足迹 光伏组件》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核,该三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准立项。
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清洁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同时欢迎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及从业者加入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请与清洁生产标准化委员会联系。
联 系 人:郑工
邮 箱:gdcpabwh@163.com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