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青虫草协〔2018〕016号)的相关规定,经冬虫夏草专家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函审,《冬虫夏草菌丝粉》、《冬虫夏草提取物》两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
联系人:0971-6131183 马燕 16697107719
邮 箱:287560889@qq.com
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