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监办〔2020〕8号)的相关规定,由浙江树人学院申请编制的《水质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土壤和沉积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水质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土壤和沉积物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水质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六项团体标准,经专家论证,符合立项要求,予以立项。
请申报单位按照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加强编制过程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
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