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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关于《“ 领跑者 ”标准评价要求 灵芝菌丝粉》等四项团体标准立顶的公告(国标办函〔2023〕60号)

发布日期:2023-04-21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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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组织相关专家,审议通过了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申报的《“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灵芝菌丝粉》、《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质量要求和测试方法》、《眼部营养食品通则》、《口腔微生态调节型产品质量要求》等四项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组织相关专家,审议通过了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申报的《“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灵芝菌丝粉》、《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质量要求和测试方法》、《眼部营养食品通则》、《口腔微生态调节型产品质量要求》等四项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认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高心坦  电话:18611907931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关于《“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灵芝菌丝粉》等四项团体标准立顶的公告.pdf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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