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标准制(修)订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2〕3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21年-2025年)》(宁政发〔2022〕10号)部署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向各行业部门征集到281项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经材料审查和专家论证,决定将《宁夏“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第3部分:装备制造》等166项标准列入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制定的牵头管理工作,参与单位积极配合。地方标准编制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写。
二、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标准起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邀请多方参与到标准编制任务中,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标准编写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计划顺利完成。
三、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制定编制计划,建议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标准制(修)订任务,若2024年4月1日仍未完成,该项目自动终止。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1个月书面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提出延期申请。
联 系 人:吉合莉0951-5672231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附件:1.2023年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汇总表
2.2023年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