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邀请13位委员于2023年03月16-20日通过函审形式,对《农药智能工厂》、《3%呋虫胺超低容量液剂》、《70%戊唑醇菌核净水分散粒剂》、《副产氯化钾》、《浙江省农药行业数字化车间评定》、《5%除虫菊提取物水乳剂》、《控藻剂对丝状藻田间药效测定方法》、《植保无人机用除草颗粒剂》、《40%甲磺草胺悬浮剂》、《25%噁唑氰氟可分散油悬浮剂》、《7-氟-6-氨基-2H-1,4-苯并噁嗪-3(4H)-酮》、《农药产品碳足迹评价方法》、《浙江省高品质环保型农药产品评价规范-修订》、《龙爪粟高效生产指南及绿色防控技术规范》、《食用稗高效生产指南及绿色防控技术规范》、《鱼类和水中三唑类杀菌剂多残留的液相色谱-质谱法测定》、《草莓科学合理用药指南》申请立项十七项团体标准进行审查和表决,同意十七项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立项的有关规定,现对团标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1-28日,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予以正式立项。
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
202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