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经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评审修改等环节,《现制茶饮门店食品安全自查指引(报批稿)》现公示一个月。如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4月3日前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10-68784940
邮 箱:nicole@ccfa.org.cn
1.《现制茶饮门店食品安全自查指引(报批稿)》
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现制茶饮门店食品安全自查指引-报批稿20230303.pdf
附件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