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地方标准《上海市食品药品科普站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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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科普站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科普站建设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上海市食品药品科普站建设运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