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促进标准化领域的创新,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依据《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团体标准项目应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
2.团体标准项目应符合质量创新发展要求,对促进粤港澳三地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团体标准项目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行业等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立项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信誉度的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
2.项目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3.广州市标准化协会会员单位、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填补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空白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立项要求
1.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项目为自愿申报项目。
2.项目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标准编制规则;制定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立项申请前应对标准需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调查研究;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写出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明晰主要技术内容。
4.立项申报单位、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四、申报材料递交要求
1.填写《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报表》,申请表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意义、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申请表格式参阅附件。
2.提交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含主要技术内容)。
3.项目提出单位和主要起草单位相关情况简要说明。
4.立项资料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广州市标准化协会联系邮箱,纸质材料送交或快递至广州市标准化协会。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交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87号广州鹏源发展大厦1701室
联系人:方海燕,83228170;冯梓君,83228165;邮箱:1694211028@qq.com
广州市标准化协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