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实验室联[2019]29号)等相关规定,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标准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评价规范》等8项团体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
请承担起草的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团体标准立项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 修订 | 起草单位 |
1 | 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评价规范 | 制定 | 广州华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2 | 直播电商信用评价规范 | 制定 | 广州华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3 | 电商企业服务评价规范 | 制定 | 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4 | 智慧生鲜市场 电商服务规范 | 制定 | 广州明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5 | 智慧生鲜市场 电商信用评价规范 | 制定 | 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6 | 智慧生鲜市场 建设规范 | 制定 | 广州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7 | 智慧生鲜市场 管理规范 | 制定 | 广州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 | 智慧生鲜市场 服务规范 | 制定 | 广州明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