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门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江标协 (2019)12号文)规定,经研究,《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消费投诉跨域视频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江门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淑玲
电 话:0750-3286236
江门市标准化协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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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江标协 (2019)12号文)规定,经研究,《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消费投诉跨域视频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江门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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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标准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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