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组织专家立项审查,《冷冻调理蜗牛制品》《冷冻蜗牛肉》2项团体标准确定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正式立项。
请标准起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2022年11月24日
协会发文221124[第20号]-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关于《冷冻调理蜗牛制品》《冷冻蜗牛肉》2项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