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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关于征集《绿色低碳贸易企业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产品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服务能力评价标准》三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粤清协〔2022〕62号)

发布日期:2022-11-20  来源: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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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由广东贸促国际商事认证中心联合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牵头立项的《绿色低碳贸易企业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产品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现诚邀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落实《“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的的重点任务,推进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由广东贸促国际商事认证中心联合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牵头立项的《绿色低碳贸易企业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产品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现诚邀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为更好地完成该项标准的制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支撑作用,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标准的参编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资格条件

(一)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贸易及绿色发展领域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贸促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二)参编单位应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参与编制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选取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拟选取若干家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贸促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标准参编单位。

三、征集方式

有意参与编制的单位请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登记表,于2022年12月4日前,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将填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清洁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指定工作邮箱。

联系人:卢淑怡 13590502905

邮箱:gdcpabwh@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9楼F室

附    件:

关于征集《绿色低碳贸易企业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产品评价通则》《绿色低碳贸易服务能力评价标准》三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登记表。docx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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