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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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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组织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进行了专家咨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12月9日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2〕628号)要求,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组织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进行了专家咨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监总局令第26号)要求,现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amr.ah.gov.cn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编写组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编写组联系人:沈宏林

联系电话:0551-63356493

邮箱:cjjcc2019@163.com

附件下载

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编制说明。doc

3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征求意见表。doc

2022年11月9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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