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对《产品质量鉴定程序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现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10月13日-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协会联系。
同时欢迎与该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联系人:李贞森 13809506579
陈北婴 18960857236 0591-88260136
胡 燕 13860620375
邮 箱:2722390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