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浙产工协标〔2017〕1号)的相关规定,所申报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规范》《混凝土支撑梁拆除技术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规范》《水生植物建植与维养管理规范》《花境设计营造与管养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园林植物修剪技术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公共建筑电气设备节能运行管理规范》《户外电子广告系统防雷设计技术规范》《工业废水再利用管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绿色餐饮企业评价规范》《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技术规范》15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