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2年10月1日前提出书面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武丽婧
联系电话:0351—396581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北肖墙24号
邮 编:030009
电子邮箱::sxhbzjs@163.com
标准管理处联系人:郭晓青
电子邮箱:sxsbzgl@163.com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