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专家对《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 第1部分:污染场地安全等级划分技术指南》、《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 第2部分:污染场地安全利用划分标准》和《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 第3部分: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安全阈值》3项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并在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该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与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联系人:严辉
联系电话:020-83525104 18986117479
E-mail:gdhjxh@126.com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2年7月21日